21日下午,全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在拉萨举行。在会上,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索朗旺堆就西藏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介绍。据悉,西藏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2007年底正式开始筹备,2009年9月至2012年在拉萨曲水县南木乡、日喀则谢通门县达那答乡和通门乡、山南乃东县泽当镇、昌都八宿县白玛镇、林芝察隅县下察隅镇5个地(市)6个乡(镇)的人工林开展了集体林改试点工作,试点主体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全区6个乡(镇)共完成人工林勘界确权面积36507.3亩,669个宗地,涉及农户4625户,涉及农牧民19865人。
在完成的勘界确权面积中,家庭承包经营面积182.3亩,联户承包经营面积1549.7亩,村民小组均股均利承包经营面积34318.2亩,村集体统一经营面积457.1亩。据统计,西藏林改试点工作确权率为100%;到户率为4.8%;共发生纠纷19起,调解19起,纠纷调解率为100%;发放林权证300本,发证宗地438个。索朗旺堆介绍,随着西藏第二次森林资源调查和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的结束,西藏林地属性界定清晰,具备了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条件。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4月在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根据自治区领导的指示,决定重新启动西藏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为积极推进西藏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充分发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自治区林业厅草拟了《西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将于近期印发。(记者罗宗彭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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